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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活动的通知

2013/6/24 本文被阅读过8329次
各有关高校,各市、州科协、教育局:
根据中国科协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按照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管理办法,甘肃省科协和甘肃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活动。
请各有关高校,各市、州科协、教育局按照相关要求,在认真总结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策划组织,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2013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高校与普通高中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高校科学营的规律、积累经验,促进科普与教育的紧密结合,促进教育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充分利用和合理开放重点高校丰富的科技教育资源,进一步发挥高校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功能,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引导青少年崇尚科学,鼓励青少年立志从事科学研究事业,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2013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实施方案》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活动。
(一)以“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为活动总名称(以下简称为科学营甘肃省分营),兰州大学结合本校特点自行确定。
(二)甘肃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招募260名在校高中学生,各市、州要精心选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热爱科学、有科技特长的普通高中学生参加科学营活动,营员可适当向老少穷灾地区、尤其是县级及以下基层学校倾斜。其中200名学生在兰州大学参加本省的科学营活动,其余60名学生赴北京市参加科学营北京分营的活动。为保障学生安全和活动有序开展,按照10:1的比例配备26名带队老师。
(三)高校科学营活动时间为7天(含报到和疏散)。活动内容要体现校内外结合,以校内为主(4天),校外活动为辅(1天)。活动内容的设计既要基本符合统一的要求,又要结合各高校的学科特点和文化传统,因地、因校制宜,体现高校特色和科技特色。
三、活动组织和分工
(一)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活动由甘肃省科协、甘肃省教育厅共同主办,中科院兰州分院为支持单位,兰州大学具体承办。
(二)成立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高校的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甘肃省科协,具体工作由甘肃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
(三)科学营甘肃省分营办公室负责本省科学营活动的总体协调、组织实施和活动总体设计。
(四)营员动员、选拔由省科协、教育厅承担,各承办高校也可根据需要适当组织营员推荐。省科协配合高校做好校外活动的组织实施,积极为活动开展加强协调服务,创造必要条件。省教育厅要动员有关学校积极参与学生选拔和组织工作,以高校科学营活动为契机,推进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健康发展。
(五)承办高校负责科学营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机构由高校自行确定。工作内容包括:结合学校学科特点和文化传统以及营员需求制定各分营具体活动方案;组织校内的国内外著名教授、专家参与科学营各项活动;开放校内的部分科研、教育等设施、场所;为学生活动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食宿等);为科学营配备适量的志愿者;参与营员组织工作等。
(六)领导小组将组织地方媒体对科学营甘肃分营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积极在工作网站(gansu.xiaoxiaotong.org)和每日甘肃网(http://www.gansudaily.com.cn/)设专题对工作进行宣传。承办高校可结合实际,制作相关宣传品,并在各自的校级网站上进行跟踪报道。
营员及老师选拔分为市州推介和网上招募两类,市州推荐180名营员,网上招募80名营员(招募网址:每日甘肃网专题http://tech.gansudaily.com.cn/system/2013/04/22/013880094.shtml)。高校科学营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没有违范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现象发生。
(三)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热爱科学、有科技特长的普通高中现高一、高二学生。
(四)网上申报的营员应具备以上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010年8月至2013年6月20日获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省级机器人竞赛一等奖、五项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省级三好生、省级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员和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中的任意一项(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教育厅基教处、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认定)。县级及以下基层学校学生。
(五)可适当向老少穷灾地区、尤其是县级及以下基层学校倾斜。
(六)为便于管理,营员选拔应适当集中。带队教师要安排熟悉学生、认真负责的科技辅导员担任。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
(一)5 月,由省级管理办公室依据中国科协、教育部联合下发的《高校科学营实施方案》,召开筹备启动会议,并制定《甘肃省高校科学营实施方案》。确定营员招募方案报中国科协审核,并启动实施。
(二)6月,省级管理办公室开展营员招募及组织培训,承办高校积极开展筹备工作,深化活动设计,制定安全保障措施。7月5日前各市州根据文件精神积极推荐营员和带队老师参加高校科学营活动,按时上报高校科学营活动办公室。
(三)7月23-29日,举办高校科学营甘肃分营兰大营活动,邀请省上领导出席,主办单位、支持单位主要领导参加。7月24-30日,组织60名学生和6名带队教师集体赴北京参加北京分营活动。
(四)8月,承办高校向省管理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年度活动工作报告。
(五)9月,由省级办公室向全国办公室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六、费用
活动期间的营员食宿和领队老师食宿、往返交通费由我方承担。除部分来自老少边贫地区,有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营员,交通费用由省级科学营办公室给予补助外,其余营员的往返交通费需自行承担。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兰州大学科学营活动营员,于7月23日在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正门口报到,9:30-17:00报到,19:30召开领队会,7月24日正式开营,29日疏散,活动为期7天。
(二)参加北京分营活动的全体营员和带队老师,7月23日下午14:00在兰州大学逸夫科学馆二楼报告厅报到,15:00召开培训会,宣讲有关纪律要求,明确领队老师职责和学生自身安全责任,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培训结束统一乘坐火车,参加北京分营活动,7月30日离京返回。
(三)各地营员在参加活动时准备1-2个文艺节目,参加活动期间举行的文艺联欢会。
各有关高校,各市、州科协、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合作,做好沟通,充分发挥高校科技教育资源对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积极作用。要将确保安全作为活动的首要要求,结合各自职责,把握关键环节,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保障,确保营员安全。请根据文件精神积极推荐营员和带队老师参加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活动,将参加科学营人员信息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按时上报至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活动办公室。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学营甘肃省分营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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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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