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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2017/7/13 本文被阅读过6510次

甘青科发〔2017〕25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

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科协及有关单位: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定于2017年8月14日至1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
  本届大赛我省将以甘肃省代表团的名义组团参赛。代表团由领队和入围终评的参赛选手组成。领队负责代表团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人选将从我中心选派,包括正、副领队各1名;参赛选手为我省入围终评活动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名单见附件1)。

   二、在线确认参赛

  (一)填报参赛回执

  参赛代表团成员须于2017年7月15日至7月20日在线填报参赛回执。入围终评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登录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依次完成参赛确认、在线交费、信息反馈,并打印参赛报到单。领队负责登录大赛工作管理系统,确认本代表团人员、在线交费、填写代表团行程信息和观摩团信息等,并打印代表团参赛回执。

  (二)在线交纳注册费

  参赛学生每人交纳注册费600元,领队、参赛科技辅导员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如早到或晚退,产生的相关食宿费自理。如未能报到参赛,注册费不予退还。

  本届大赛注册费在线交纳。学生、领队、科技辅导员可在填写参赛回执时分别支付,也可以由本代表团领队统一支付交费,交费确认后即可打印参赛报到单或回执。

  参赛代表如有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注册费。各代表团领队须汇总本团情况,通过大赛工作管理系统提交减免申请,组委会将及时反馈减免批复结果。

    三、展馆和驻地

  1.大赛的主展馆:杭州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B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江南路336号)

  2.学生和领队驻地:杭州白马湖建国饭店(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江南路336号)。步行可到达大赛主展馆。

  3.科技辅导员驻地:杭州太虚湖假日酒店(地址:杭州市萧山东方文化园)。科技辅导员可乘坐组委会安排的接驳车往返于展馆和驻地。

   四、接站

  组委会将在火车杭州东站、杭州站,杭州萧山机场安排接站。接站地点将设有“创新大赛”指示牌。各代表团领队须统一组织全团成员来杭,并确保全团成员安全抵达。组委会只负责整团集体接站,我省参赛人员将在兰州集中,统一组织参赛。

    五、报到和注册

  报到时间为8月14日全天。接站后,各代表团将被送往学生驻地(杭州白马湖建国饭店)报到、领取活动资料。

  报到后,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和领队可在志愿者的引导下步行至展馆,凭参赛报到单或回执进行注册、领取参赛证件。辅导员可在报到注册之后乘坐接驳车前往辅导员驻地酒店(杭州太虚湖假日酒店)办理入住。

当晚20:00在学生驻地召开全体领队会。

    六、日程安排

  本届大赛活动主要包括项目问辩、开幕式、专项奖颁奖典礼、闭幕式、科教论坛、国际竞赛获奖学生交流、科学工作坊、科技参观等。各代表团须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具体日程见附件3,如有变动以现场《大赛活动指南》为准)。参加项目问辩和闭幕式须穿着正装。不参加项目问辩的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将取消参赛资格。

   、布展

  布展时间为:8月14日全天、8月15日上午8:30-12:00。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并提供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展位。

  2.布展:布展须按照《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的要求,由参赛者本人完成。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

  根据竞赛规则,参赛者须将研究项目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材料带到比赛现场,问辩时向评委展示。

  3.安全检查: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质。完成布展后,参赛者持胸卡到展厅内查询机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排序依次对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的项目获得《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不能参赛。

  八、展示和观摩

  为全面展示各项青少年科技活动成果,本届大赛将举办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科技创意和科幻画优秀作品的展示。请相关代表团领队将获得“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和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创意之星奖”的学生获奖作品(获奖名单请在大赛网站查阅)设计成图文并茂的展板(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尺寸不小于 3543像素(宽)×4724像素(高);宽高比为3:4),并于7月20日前在线填报回执时报送设计稿。组委会将按照设计稿制成展板进行展示。

  本届大赛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创意之星奖”的学生将受邀观摩终评活动。请相关代表团领队及时通知并督促学生在线填报回执确认信息(观摩学生不需交纳注册费),并将其纳入本代表团统一管理。

   四、观摩活动
  为加强学习,相互交流,进一步提高我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水平,我省代表团将组织安排观摩活动。组委会根据场地情况,为我省代表团提供适当数量的观摩票,观摩人员可凭票入场参观竞赛项目和参加开幕式、专项奖晚会、颁奖典礼等活动。观摩期间食宿自理,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推荐名单见附件5),回执表请于7月18日前发至我中心邮箱。
   、安全要求
  安全是大型竞赛活动成功的前提和保障。我省代表团成员要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要求,按照组委会统一要求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卫  电  话:0931-8185316
  邮  箱:gskjgqsb@126.com

   附件:1、第32届全国科技创新大赛入围终评名单

               2、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回执单

               3、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日程安排表

 

 

                              

                               2017年7月13日

 

 

 

 

 

                                                     

 甘肃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2017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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