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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33届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2017/11/28 青少部 本文被阅读过23102次

  各市(州)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体育局、团委、妇联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素质教育相结合,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和省妇联将于2018年4月在兰州共同主办第33届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和内容:

  1.宗旨:启迪青少年科学心智,增强青少年创新思维,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

  2.内容:大赛活动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少年儿童优秀科学幻想绘画展示、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和青少年科学DV作品展示、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科技辅导员板块的内容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教育方案评比。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项目应以“创新·体验·成长”为内容开展和进行,科幻绘画作品不单设主题。

  二、组织实施  

  1.活动要紧扣大赛主题,引导青少年发现和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积极参与探究性学习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大胆探索与创新实践,培养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能力。

  2.省级比赛参赛作品是在每年各市州及相关单位组织竞赛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优秀作品。各市州及相关单位等组织机构要加强领导,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程序,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市州级竞赛的优胜者参加全省竞赛。允许相关知名专家推荐作品交评审委员会评议审核。

  3.大赛组委会选聘相关领域的学科专家,科普专家和大众传媒、科技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资深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进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评审,大赛结果将在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http://gansu.xiaoxiaotong.org)上公示。

  4.本届大赛设立科学竞赛项目、优秀辅导教师项目、优秀科技辅导员方案、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科学幻想画、科技实践活动、青少年科学DV作品、科技创意项目及优秀组织单位等奖项,并从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以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评选。

  三、申报要求 

  (一)青少年科学竞赛项目要坚持“三自原则”(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和“三性原则”(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切实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推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要突出小制作和工程类作品,作品尽可能体现原创性,同时要切合青少年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

  (二)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要以集体为单位申报,应具备五个方面:(1)明确的选题目的;(2)完整的实施过程;(3)完整的原始材料;(4)确切的实施结果;(5)实际收获和体会。

  (三)科幻画画幅规格为4开(宽54cm,高38cm)。凡是2017年5月之前,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按照本届大赛设立的科幻画主题,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的个人,均可申报参赛。申报时需上报科幻画的电子版。

  (四)青少年科学DV作品,凡有条件的中、小学(包括中专和技校)在校学生均可申报。作品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完成,可以由教师或家长指导和协助。

  (五)优秀科技辅导员项目,凡有条件申报方案的个人(仅限一人)均可参加。但不能为以往开展活动的总结,也不能为一篇科技论文,应为对准备实施的一项科技教育活动的总体设计方案。

  (六)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发明、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凡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专(兼)职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仅限个人)均可申报。

  (七)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项目要坚持“三自原则”(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和“三性原则”(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切实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推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1.作品内容

  参赛的科技创意作品应是青少年围绕年度活动主题,自主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不限学科。

  2.作品要求

  创意提交的形式为1000字以内的文字叙述,可以配以图片、视频或实物模型等作为辅助说明。

  提交的科技创意要求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科学性:建立在已有的科学知识、科学原理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础上;

  (2)创新性:创意新颖、思路独特、技术先进;

  (3)预期应用性:在未来有可能进入深度研究或转化为实际应用。

  3.“科技创新成果”板块与“科技创意”板块的区别

  (1)研究阶段的区别:科技创意是为解决科学问题或现实生活问题而提出的一种解决方案或想法,是科学研究的起点和基础。科技创新成果是在特定科学假设基础上,通过科研实验或推理,得出一个科学结论或完成一个创新作品的制作,重在科学研究的实现过程和结论。

  (2)作品呈现方式的区别:科技创意主要通过文字的形式对创意想法的内容、原理和应用等内容进行阐述,不要求制作成实物,可用设计图、绘画、模型等方式进行辅助说明。科技创新成果需提交对科学假设进行试验验证或推理研究而得出的研究报告,涉及成果应用性展示的须制作成实物或计算机程序。

  (3)评价维度的区别:科技创意重在考察其创新性,想法是否新颖独特,对未来科学技术或人类生活有应用价值。科技创新成果重在考察项目研究过程和作者在创新性方面的贡献。

  以上1-6项参赛作品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能重复申报。集体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学生的合作项目。每项作品最多有3名指导或协助完成人。第7项青少年创意项目申报分个人和集体(2人)申报。

  作品申报时不提供实物,只需要提供实物图纸、照片和说明,实物在终评展示时自带。

  (八)市级优秀组织单位奖由省大赛组委会根据市州竞赛组织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以及作品申报情况和参赛情况确定。市级以下优秀组织奖由各市级竞赛组织单位根据有关标准及名额推荐组织工作突出的市级以下单位上报省大赛组委会。

  (九)严格按大赛规则进行作品申报,详见《大赛章程》。各市州将参赛作品、申报书、实验记录(学生科技竞赛项目和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需提交查新报告)、优秀组织奖申报书和工作总结、申报项目材料均已电子版形式(详细汇总表、竞赛项目申报、查新报告提交Word格式材料一份,签字、盖章后扫描PDF格式材料一份)上报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纸质材料由各市州保管,所需表格登录大赛官方网站下载。申报截至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之前(参赛作品保存至U盘发特快专递),逾期不予受理。

  1.为鼓励师生共同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本届大赛将为获得竞赛项目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2.各市、州要严格按规定名额和要求向省大赛组委会报送市级竞赛优胜者参赛,名额根据上届大赛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略有调整。

  3.大赛评审工作在大赛管理委员会监督下进行。大赛评审委员会对收集的作品按项目分类进行初评,其中90%的作品入选。在入选的作品中,按比例评出各类项目的一、二、三等奖,比例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其它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部。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568号

  邮    编:730070

  联 系 人:  李卫  张家琦  

  联系电话:0931—2191072  传真:2191072 

附件:第33届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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