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5-06-29 来源:

各市州科协及有关单位: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定于2015年8月18日至24日在香港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8月18—19日全天报到,请于8月19日18:00前完成报到。19日20:00召开领队会,请各省领队准时参加。请代表队领队准时出席。为方便参赛代表报到入住,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注册。我省参赛人员将在兰州集中,统一组织赴香港报到参赛。

      时间:8月18—19日全天报到,请于8月19日18:00前完成报到。 

      地点:全体参赛代表入住沙田丽豪酒店(地址:新界沙田大涌侨路34-36号,邮箱:info@riverside.regalhotel.com,电话:00852- 2649 7878)
二、报到注册与参赛费用

      参赛的学生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600元,领队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科技辅导员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注册费由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统一收取,并开具注册费发票。大赛期间食宿和相关活动费用由大赛组委会负责,早到或晚退的食宿费和路费自理。

三、大赛的展示活动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设在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主要日程安排有开幕式、创新论坛、封闭问辩、专项奖晚会、颁奖典礼、公开展示等(具体日程见附件3)。如有变动,以报到时发放的《活动指南》为准。
  本届大赛终评阶段将组织开展青少年创新项目、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等级奖和青少年科技创意项目专项奖的评选。获奖名单将在终评活动结束后在大赛网站进行统一发布。
  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意和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布展和问辩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自己的展位。
  2.布展: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由参赛选手自行设计并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完成布展工作。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允许自带展板进场,不允许场外制作后携带入场。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3.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选手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发放《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参赛选手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4.问辩: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参加项目问辩。不参加项目问辩的参赛选手,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安全要求

      安全是竞赛活动成功的前提和保障。各省领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安全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外事要求,尊重香港地区的语言、风俗、习惯、礼节,按照组委会统一要求,组织参赛选手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五、竞赛评审形式

      决赛阶段,参赛选手(含科技辅导员)将参加公众展示、封闭问辩、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试等环节。如不参加决赛展示和答辩,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认真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于7月4日前传真至我中心,同时电子版报名表发至gskjgqsb@126.com邮箱。

      2、请所有参赛选手带齐一些必备的药品、换洗衣物及雨具,所有参赛选手在参加问辩和颁奖典礼时,应着正式服装。

      3、大赛决赛的日程安排见附件3,如有变动以大赛指南为准。

      4、参赛学生及科技辅导员统一乘飞机前往香港比赛。

      联系人:王吉泰 

      联系电话:0931—8185316 (传真号:0931-8185316)

      附件:1、参加第30届全国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展示活动项目

                2、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赛回执报名表

                3、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日程安排表

 

 

 

                                                   2015年6月29日

 

 甘肃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2015年6月2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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